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2026-2029年度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林楚慧(采购人代表)、郭嘉、吴婉丽、肖绪霞、叶敏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及采购需求调研费(不含税):(1)以项目总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2)采购需求调研费=采购代理服务费*30%。(3)本项目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需求调研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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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