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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GDHS25GZ16281
2.项目名称:佛山珠江传媒印务与发行有限公司印刷业务外包项目
3.限定预算:人民币5,000,000.00元
4.项目类别:服务类
5.招标人:佛山珠江传媒印务与发行有限公司
6.项目内容:佛山珠江传媒印务与发行有限公司印刷业务外包项目一项,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出版物印刷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受邀请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301-304室开标室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佛山珠江传媒印务与发行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301-304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37023518
传真:/
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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